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交体检表的说明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位考生,

 

      根据《中山大学农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体检结论即可。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结果最迟须于2023年4月15日前提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表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医学园2栋-1103A,刘老师(收),电话:0755-2326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