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农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中山大学农科拥有百年办学史。自2018年复办以来,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农兴农为己任”、赓续“汇世界精英,育天下英才”的理念,依托学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背景,构建以现代生物技术为主体,融合信息技术和工程技术的新农科,打造具有现代农业、中大特色、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学院。

目前,教职工队伍49人(https://sa.sysu.edu.cn/teachers/professor ),其中专业教师70%以上拥有海外学习/科研经历。学院拥有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二级学科博士点,植物保护和生态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交叉研究方向涉及智慧农业、AI遗传育种、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农业资源利用、生态农业与环境健康、食品安全与健康等。

农学院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农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若学生为第二作者,则导师必须为第一);

(2)大学英语六级≥426分,或者托福成绩≥90分,或者雅思成绩≥6.0分。

6、《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01)。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农学院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3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请见《中山大学2023年已招收免试博士生单位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统计表》,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01),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请于2022年10月底(具体时间参见“2023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无须缴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农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 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0)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学位论文等。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深圳市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农学院  邮编518107

注:① 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材料审核

我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请见《中山大学农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品德与学风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见《中山大学农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3门考核成绩加总为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600分。面试过程中申请人应准备3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七、录取

1、总成绩为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成绩的总和。分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总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与学风纪律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不接受破格申请。

4、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每年10000元。

全日制定向就业(国家专项计划)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每年10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本简章由农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大学农学院  刘老师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农学院

邮编:518107

电话:13602734726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访问学院官网,网址:https://sa.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