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农学院 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学院依据《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为做好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及面试按单一学科方向进行。面试考核小组评委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1人为组长),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安排1名秘书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
学院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考核于2023年1月进行,报到、面试时间、地点将视后续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
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单证硕士须提交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4、提交报考材料中的《研究计划》一式七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提供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考核
1、考核内容及分值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品德与学风纪律等。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3门考核成绩加总为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6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请考生准备30分钟左右PPT,介绍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科研经历和成果,对拟开展研究工作的设想等。
2、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
3、考核评分
评委现场独立为每位考生评分,其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录取
(一)各学科方向考核小组按照本学科方向考生最终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公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总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
(3)思想品德与学风纪律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三)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四)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若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五、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将在农学院官网(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址: http://sa.sysu.edu.cn/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中山大学农学院负责解释。
如受疫情影响,综合考核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大学农学院 刘老师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
邮编:518107
电话:13602734726
查询招生相关信息,请登录农学院网站。


